3月18日,科创板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门迎客”,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也上线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信息披露网站,可以查询公告通知、信息披露、项目动态、法律规则、监管措施等。但是,截至3月19日中午,仍没有披露相关单位信息。据证券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名单或有望在22日即本周五对外集中发布。目前,保荐机构正在接受最后的培训。
同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19年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科创板专题)”在上海召开,共有98 家保荐机构代表参加,会上明确了诸多科创板发行审核细节。
一、相比行业,企业科创能力是核心
培训会上,明确要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世界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关于如何落实科创板定位,需要发行人自我评估、保荐机构专业判断、交易所审核予以关注、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
保荐机构推荐企业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现实与长远的关系(发展性)、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有序性)、优先于包容的关系(包容性)。相关人士指出,“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是核心,行业有时没那么重要。”即使是国家战略支持的新兴产业,也有科创能力弱的企业;同理,即使是传统产业,也有科创能力强的企业,在行业与企业之间要有包容性。
二、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可遵从六个“是否标准”
对于如何判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上交所为保荐代表人提供了6条细致的标准:
第一,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第二,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第三,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
第四,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
第五,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的条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的成长性;
第六,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保荐代表人申报项目需注意“六不要”
培训会上,上交所关于申报项目对保荐代表人提出了“六不要”的要求,保荐代表人不要简单对照行业清单来推荐企业、不要简单对照上市条件来推荐企业、不要简单对照上市条件来推荐企业,更加不要抱着闯关的心态、不要降低标准来推荐企业,不要准求保荐数量,不要降低保荐质量。
四、压严压实中介责任
上交所强调,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是注册制试点能否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对于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致使申请文件被认定为存在虚假陈述的,1年至3年内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对于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等,3个月至3年内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保荐人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在1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保荐人再次申报限制为3个月;对于利润实现数未达盈利预测的80%、50%,保荐代白哦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者“冷淡对待”。
五、放宽红筹企业上市条件
培训会上,上交所对于红筹企业上市标准放宽,四条标准可选择:
对于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需不低于2000亿元;
对于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设有三套标准:第一,估值不低于200亿元,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第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须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第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除上述要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要求外,还须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六、电子化审核、分行业审核、问询式审核同步进行
对于科创板审核方式上交所提出了电子化审核、分行业审核、问询式审核三种:
第一,电子化审核,科创板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发行审核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咨询、预约沟通均通过电子化办理,无纸化,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第二,分行业审核,审核部门将设置若干行业小组,探索发行上市申请,实现分行业审核。
第三,问询式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一轮或多轮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